招标合作
熙园南大门工程
编辑:德驰集团 招标截止时间:2013-07-05 浏览:
根据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熙园南大门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资质高、信誉好、服务优、费用合理、付款方式优”的施工单位,承接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单位编制投标书的基础,也是今后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熙园南区大门施工,连接12、13#楼。
本次投标报价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和相关施工规范报价。
二、投标须知
一、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企业资质。
二、投标单位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与投标。
三、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前来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投标单位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
四、本次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简述如下:
项号
内容
 
(1)
招标单位:泰州市德驰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德驰熙园南大门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与杭州路交叉处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维修
 
(2)
领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13年6月25日
地   点:姜堰市姜堰大道859号德驰地产
联系人:李顶顶(13092261989)
联系电话:0523-88589888-8010;传真:0523-88580608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要求公对公,中标后 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完工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收款单位:泰州市德驰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姜堰城东支行
账    号:541760526527
(4)
招标条件:合理低价中标,不排除二次寻标。
(5)
 
投标文件份数:壹份,密封装订。同时需将投标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人邮箱:DECBIDDING@126.COM,未发送电子档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7月5日15时前,送达招标单位工程部。
五、中标与否招标单位均有相应信息及时反馈。
六、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熙园南大门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包括并不限于:预埋件制作安装、钢结构框架制作、安装、喷涂防锈防火漆,大理石干挂(同12、13#楼),BHP彩钢屋面板,装饰构架,两侧的门卫室及铝合金门窗,门卫内石膏板吊顶、门卫室立柱石膏板包角;管线、插座、开关预埋等;装修图纸及效果图上包括的其他内容。乙方工作内容包含深化设计、制作加工、材料设备采购、运输、施工及成品保护以及根据法规和行业惯例应由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
七、投标单位需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含附件)条款,否则回标文件将不获考虑。
八、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天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若中标单位反悔或因中标单位责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分包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及投标结束以后,均应严格保守招标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将本项目任何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十、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若拟退出投标,则:
1、退出投标的申请,须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归还招标单位全套招标资料。
2、领取招标文件超过48小时后,不得提出退标要求,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材料样板以及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其它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承担责任,不给予投标补偿。但招标单位承诺给予公平竞标的机会。
三、标书编制一般要求
投标标书的基本内容,包括商务标和材料样板。相关内容及要求分述如下:
 
 
 
 
 
1、投标公函,其样式见附件一。投标公函应装订在商务标书(目录之后)的第一页。
2、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相关施工规范报价并编制报价书,报价书应对本招标文件、工期、付款方式等条件详细研究。投标报价将被认为已对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进行了充分考虑。投标报价含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含外地采购)包装、运输、施工、检验、验收、样品提供、外界衔接费用、各项手续所需费用、管理费、利润、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其它一切必要费用。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单位负责。
3、按照招标图纸编制投标报价清单,并在投标报价中列明综合单价及其价格组成,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做调整。投标报价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相关施工规范,由投标单位自行计算。
4、投标单位须承诺,如若本工程中标并签订合同,合同总价即为包干总价。投标单位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务标中须包括材料清单一览表,表中需列明所有主材的规格型号、品牌、价格。清单一览表中载明的内容将作为招标单位查验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标书送达同时,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小样提供投标样品,并注明材料供应商名称,以便招标方确认是否具备供应能力。所有主材如在供货期间发生变动或更替,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备案,否则将被视为根本性违约,招标单位有权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采取处罚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6、临时用地安排:材料进场和堆放应按进度计划进行,并须事先取得招标单位、总承包方的同意。
7、投标单位自主确定费用标准或报价优惠条件,招标单位对此不作要求。
8、投标方如认为改变本招标文件款项支付方式,可提供更优惠的条件,则须在商务标书中提出相应的支付方式。投标单位须注意,无论如何,回标文件中应列明按本招标文件付款条件下的价格;优惠付款条件和该付款条件的价格仅供招标单位参考。招标单位保留采用本合同付款条件或投标单位申报付款条件的权利。本条不是强制性要求。
9、其它可能影响到产品价格的因素请在报价清单中说明,若报价清单中未报,将视为已在报价中考虑。
10、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手册以及证明投标单位有资格从事该类型工程施工的有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有关文件。
11、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为2年。
四、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节点如下:
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工程总价的60%;
1.2竣工后两个月内完成审计结算,审计结算双方确认之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1.3二年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支付余款,不计利息。
五、技术要求、质量管理及工期
 
 
 
 
 
1、需严格根据设计图纸和样品间进行材料采购和施工。
2、材料要求:招标方提供有样品的,需严格按样品的品质进行采购,如无样品,应采用国内优质品牌,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产地。
3、图纸中未载明的节点,由施工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并报招标单位备案。节点施工费用应包含在投标单位报价中。
 
 
 
 
 
1、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招标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以及其它必要事项的监督和管理。
2、本工程除须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
3、工程质量如达不到验收的,应予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其返修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工期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工程质量适用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若标准、规范被修订,则以最新的标准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部分,如果与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不符合,应以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为准;投标单位应及时通知招标单位。
 
 
 
 
 
1、开工日期暂定2013年8月 日,以招标单位的书面指令为准。总工期40日历天。
2、如因中标单位之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延误工期违约金。工期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
 
 
 
 
 
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检测。有关费用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范围之内。
六、其它约定事项
1、招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所发布的书面补充材料,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各投标单位拟采取的竞标措施应在投标文件内详细列明。
3、因部分装修在本图纸中未能体现,投标单位须自行前往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察勘。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单位现场负责人殷云先生,联系方式为15152955828。投标单位前往察勘时,可与其联系接洽。
4、标前答疑:
4.1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2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规定的标前答疑会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给招标单位。
4.3各投标单位如不在答疑会上提出自己的疑点,招标单位将不个别给予任何解释。今后一旦中标,投标单位提出的任何疑问和意见将不被考虑。
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
 
 
 
泰州市德驰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6月